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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思路和十项任务(2008-01)

2008年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思路和十项任务(2008-01)

日期: 2008-01-17  来源:摘自《中国农机化信息网》

  12月24日,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机专业会召开。会议确定了2008年农业机械化发展总的要求和十项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2008年农业机械化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认真落实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着力优化装备结构,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努力拓宽农机服务领域,切实加强农机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科技水平、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要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在2008年重点抓好以下10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
  农机化扶持政策是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用好、用足、用活这些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同时,要抓住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税费优惠、信贷支持、政策性保险、农机作业补贴等扶持措施,加大农村机耕道、机库棚等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制度,不断拓宽投入渠道,增加投入规模。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明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扩大农机补贴规模,增加补贴机具种类,扩大实施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购机补贴政策将向粮食主产区、血吸虫疫区、贫困地区倾斜,继续以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补贴重点,并积极推进油料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以及丘陵山区的机具和装备发展。要发挥好补贴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推动农机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升级。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连续四年大幅度增加,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高度重视。随着补贴资金规模迅速扩大,农机管理部门的工作量也在成倍增加,工作难度不断增加,也给补贴资金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实践证明,目前购机补贴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是合理的、科学的,关键是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执行到位。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思想有所放松、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等苗头性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导,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能姑息包庇。今天,我要重申“三个绝不能”和“三个严禁”: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绝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丝毫麻痹,绝不能在措施和操作上有丝毫疏漏,绝不能在政策落实中有丝毫走样;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标准价格之外的任何费用,严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以任何名义增加企业负担,严禁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和搞地方保护主义。我们一定要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将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惠一分不少地落实到广大农民手中,让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满意、让农机生产流通企业满意、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
  (二)积极发展农机服务产业
  农机服务产业是农村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机械化中级阶段的重要标志。一要大力发展农机经营服务实体。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支持农机大户的发展。积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推广使用标准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农机作业服务合同。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对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项目免征所得税的规定。引导、培植一批规模大、机制活、服务能力强的农机服务组织和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二要积极培育农机服务市场。要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作物生产,推动农机作业、流通、维修、运输等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创新农机服务模式,创建农机服务品牌;拓展农机服务市场规模,推动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全面实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组织开展农机维修体系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促进农机维修业发展。三要增强信息服务能力。及时采集、发布农机作业市场信息,向农民免费提供气象预报、作业价格、机具数量等资讯,引导作业机具有序流动。加强“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等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水平。
  (三)大力推进农机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
  科技创新是农业机械化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以国家和地方相关科技项目为依托,充分发挥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推广机构的作用,积极推动农机化科技创新。建立农机与农艺专家协同攻关的有效机制,制定适用于机械操作的作业标准和农艺规范。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研究开发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要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发挥各级农机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优化人员构成,构建多方协作、适应市场需求、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保护性耕作、旱作节水、秸秆利用、薯类生产、草原建设、畜禽养殖、高效植保、设施农业和节能环保等农业机械化重点技术普及与应用。要做好保护性耕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不断扩大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整村整乡推进。要抓住秸秆利用的源头环节,积极示范推广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旋翻埋茬、收集打捆、再利用等多项技术为一体的秸秆机械化田间处理技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四)精心组织重要农时重点作物机械化生产
  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措施。精心组织重要农时季节的机械化生产,着力提升重点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水平。编制农业机械化生产月历,加强春耕、“三夏”和“三秋”机械化生产组织引导,唱响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四季歌。认真贯彻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的意见》,落实优惠政策措施,保障重点农时季节的农用柴油供应,维护作业秩序,推动农机跨区作业由夏季向春秋两季拓展,由小麦向水稻、玉米等作物拓展,由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等领域拓展。建设好100个部级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县,加强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推进水稻跨区机收,全面提升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以玉米收获机械化为重点,加快玉米生产机械化示范,积极推动玉米种植制度改革,培育机收作业市场,提升玉米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大力推进油菜生产机械化发展,在油菜主产区建立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以油菜机播、机收为重点,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与农艺技术的集成配套,形成以机械化为支撑、区域适用性广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扩大油菜机械化生产作业范围和规模。
  (五)不断强化农机质量监督管理
  农机质量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生命线。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各级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要依法做好农机推广鉴定工作,制定鉴定体系发展规划,继续开展部级鉴定机构能力认定,提高鉴定机构能力,完善试验鉴定大纲,规范鉴定行为。进一步实施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做好技术评价,把好产品质量关。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等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农业机械的质量调查与投诉监督,建立农机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督促企业履行“三包”职责,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积极推行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不断扩大认证产品的范围。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产品的行为,规范农机具交易市场,维护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六)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水平
  农机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依法监理和科技兴安的理念,以完善农机安全政策法规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水平为重点,提高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努力构建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建设规范、农机监理人员管理办法和有关农业机械安全检测标准。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试点。要贯彻“五整顿、三加强”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拖拉机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把农机登记关、检验关和农机手的培训关、考核关,从源头上减少农机事故隐患。贯彻实施国务院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精神,积极争取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基本建设和财政专项投入,强化监理装备设施建设,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制定“平安农机” 示范县评价标准,加强创建工作交流和考评。
  (七)努力抓好农机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第一资源。我们要在全系统树立“人才兴机”的意识,重视和加强农机干部职工的培训和教育,多层面、多渠道培养农机鉴定、推广、维修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一支精干的专业技术队伍。要依托高校、职业院校、农机化技术学校、重点农机企业等建立农机人才培养基地,分层次培养农机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及高技能人才。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研究,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科研骨干。依托“阳光工程” 、“金蓝领计划”等农民培训项目,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等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本着适用、易懂、科学的原则,做好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积极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参加农机职业技能鉴定。
  (八)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化法规体系
  完善的农业机械化法规体系,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各地要深入贯彻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管机、依法兴机,加强法规宣传工作,加大农机执法力度。加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配套法规和规章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保障和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2008年,我部将重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代拟搞)的修改完善工作,争取早日公布实施。制定《农机事故处理办法》和《农机更新报废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法规体系。
  (九)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
  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有利于开展农业机械化综合技术试验示范,促进各类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配套运用,有利于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机制,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各地要继续抓好100个部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按照技术集成、突破创新、领域扩宽、整体提升的思路,坚持省部共建、地方主抓、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争取政府、农民、社会多元化投入。充分发挥市场引导、政府扶持、项目带动的有效作用,整合有关农业机械化资金、项目,集中力量加强示范区建设。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区建设,做到“五个结合”:将示范区建设与促进农机装备增长、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结合起来,与普及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结合起来,与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农机、和谐农机结合起来,与强化农业机械化各项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农业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科技创新基地,为我国科学发展农业机械化,积累经验,探索新路。
  (十)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化系统自身建设
  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农业机械化系统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要以解决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为中心,以管用为原则,突出学习重点,认真学习新时期“三农”工作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农业机械化科技知识、管理知识,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努力把学习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转化为谋划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具体思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力措施。二要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业务能力。要站在全局高度把握农业机械化工作,认真开展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调查研究,要善于发现新问题,总结提炼新经验,不断提高把握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律、科学判断农业机械化发展趋势能力,掌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主动权。进一步做好农业机械化行业统计和形势分析工作,着力加强基本数据、资料和信息的系统收集整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为科学决策和高效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三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农业机械化系统良好形象。要始终牢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五民观念”,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文明高效、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解决好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农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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