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暂停敦化市万沣农业机械
销售有限公司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
吉农机函【2016】14号
各市(州)农委,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县(市、区)农机(农业)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群众举报,县(市)农机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敦化市万沣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更换拖拉机标识,将不符合补贴资格产品冒充享受补贴资格产品,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严肃农机购置补贴纪律,打击在农机补贴操作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决定暂停敦化市万沣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所有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其销售的农机产品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4日